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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有哪些

来源:法师兄    时间:2023-05-10 06:05:52


(资料图)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(一)重婚; (二)与他人同居; (三)实施家庭暴力; 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 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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